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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上海音乐学院古筝艺术周·原创筝乐作品创作比赛


一、比赛宗旨


本次创作比赛将于2023年6月上旬在上海音乐学院第三届古筝艺术节期间举办。比赛以公平、公正为原则,鼓励创作具有较强学术性、创新性和江南地域文化特征的原创筝乐作品,推动新时代中国筝乐的创新发展。艺术周之前举行初赛,艺术周期间将举行入围作品决赛。


二、相关要求


1. 筝独奏曲:为原创筝独奏曲(不包括改编、移植、编配曲);时长8-12分钟;可加入一件传统器乐伴奏(如钢琴)或与一位打击乐演奏者合作(任意打击乐器组合)。


2. 筝重奏曲:筝重奏曲(不包括改编、移植、编配曲),时长8-12分钟,可加入一件传统器乐(如钢琴)或一位打击乐演奏者合作(任意打击乐器组合)。


3. 乐队作品:为筝协奏曲(不包括改编、移植、编配曲),时长15-20分钟,用交响乐队协奏。


4. 参赛作品应为2019年1月1日后创作的新作品且未在任何作曲比赛中获得名次或奖项;参赛者应具有作品的著作权,并确保该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。


5. 参赛者不受年龄、职业限制,每个参赛者限报两首,同一类型限报一部。


6.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者,取消参赛资格或吊销其奖项。


三、报送方式


1. 凡参赛者须填写报名表


2. 将参赛作品已电子版总谱(PDF格式文档-总谱打印版或手写版扫描均可)、作品音频(mp3、wav格式)、个人艺术照一张、艺术简历一份、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,压缩打包署名“古筝艺术周筝乐作品评选+姓名+作品组别”发送至邮箱:11249@shcmusic.edu.cn


3. 提交乐谱和音频清晰,并要附乐曲简介。不得以任何方式显露参赛者姓名、身份.


4. 报名时间:2023年1月10至5月6日。


5. 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者,不予受理。


四、比赛时间


1. 初评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;初评后将公示进入终评的作品。


2、决赛时间为2023年6月8日,决赛地点:上海音乐学院歌剧院(现场演奏)。


五、组织机构


1. 主办单位:上海音乐学院


2. 承办单位:


上海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系


上海音乐学院作曲指挥系


中国民族器乐人才培养与表演实践创新团队


上海音乐学院第三届古筝艺术周·原创筝乐作品创作比赛组委会


六、奖项设置与相关权益


1、奖项设置


金奖1名(每组)


银奖1名(每组) 


铜奖1名(每组)


优秀奖若干


以上奖项均将获得获奖奖金、证书与奖杯(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)


2、相关权益:获奖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;主办方征得参赛者同意后优先拥有该作品使用、出版、推广该作品的权利。


3、具体奖金细则将根据古筝艺术周相关章程进行发布,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上海音乐学院第三届古筝艺术周组委会。


七、联系方式及地点


上海音乐学院教学大楼 909      


联系人:苏老师、王老师


联系邮箱:11249@shcmusic.edu.cn    


网站:www.shcmusic.edu.cn


联系方式:021-64313420 ,15216712351,15801991696


附:比赛报名表下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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